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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遣返郭文贵理由之二
2018-3-1 15:58
xinwei
美国遣返郭文贵理由之二
2017年10月9日,郭文贵的旅游签证到期,之后,郭文贵在美国属于非法居留。美国如
果遣返郭文贵,理由之二:根据美国联邦法律,在他国犯严重的非政治犯罪的人不受庇护。
50岁的郭逼28岁女助理马蕊为性奴,多次强奸禽兽不如!强奸是全人类共愤的践踏人权
的行为,在郭身上看不到人类的共性,只看到变态的“个性”!在美国强奸是重罪,此
等罪犯如何能留在自由平等的美利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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